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杭州市2008年义务植树绿化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杭财基〔2009〕54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杭财基〔2007〕222号、杭绿委城办〔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开展义务植树工作的实际,经研究,现将2008年义务植树绿化工作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附:杭州市2008年义务植树绿化工作补助经费明细表
二○○九年六月四日
杭州市2008年义务植树绿化工作补助经费明细表
单位:元
单 位 | 合 计 |
合计 | 637878.00 |
上城区 | 131698.00 |
下城区 | 107772.00 |
拱墅区 | 24123.40 |
江干区 | 13118.00 |
西湖区 | 156274.30 |
西湖风景名胜区 | 13528.90 |
市园林文物局 | 19136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