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行业深化“诚信交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交政[2004]35号)
各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将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铸造“诚信交通”新形象,根据中央及省委的有关部署,现就全省交通行业深化“诚信交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不断加深对“诚信交通”建设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与信用经济的统一。诚信既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砥柱。交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诚信交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诚信度”和“公信力”是检验交通行业社会职责和作用的重要标志。“诚信交通”建设关系到交通行业的生存与发展,是贯穿交通事业发展始终的一项长期任务。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省交通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富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交通诚信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交通运输市场还存在无证经营、甩客倒客等行为,汽车维修市场还存在价高质低、以次充好等现象,这些问题尽管为数很少,但对交通诚信和交通形象的损害不可低估。“诚信”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交通行业发展的生命之源,也是创建文明交通行业的核心内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类交通单位和全行业从业人员要深刻理解加强诚信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将“诚信交通”作为创建交通文明行业的工作重点和有效载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诚信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化“诚信交通”建设,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身体力行《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依法治交通和以德治交通相结合的方针,以人为本,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诚信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健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行业形象、社会地位和经济效益,大力弘扬交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为推进全社会诚信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