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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的实施意见


  每个县(市)可成立一个总监机构,总监机构可以与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主要监理人员资质要求

  总监: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本专业职称,持有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质,从事过两项以上公路施工监理或管理工作。

  监理组长:县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组长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本专业职称,持具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资质,从事过两项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组长一般应具有初级以上本专业职称,持有省监理员以上资质,从事过一项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乡通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组长可由县(市)交通局选派有监理从业经历、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

  四、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管理职责

  农村公路监理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省厅质监站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调研,探索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的有效形式,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实施意见。

  各市质监站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对监理人员培训,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对现场监理履约情况、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农村公路建设应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完善举报制度。农村公路建设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要充分调动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理积极性。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明确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五、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重点及职责

  农村公路监理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依据国家和部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等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负现场管理责任。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文件、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发布开工通知书,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准备工程资料表式和编制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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