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的实施意见
(苏交质[2005]13号)


各市交通局、各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国家计委和交通部联合制定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公路建设监理工作意义

  我国公路建设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中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一环,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控制造价具有良好的作用。根据省政府部署,从2003-2007年5年内,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11419个,需改建新建农村公路41765公里,其中县通乡农村公路6655公里,乡通乡农村公路8467公里,乡通村农村公路26643公里,涉及93个县(市、区),1341个乡镇15077个行政村,投资规模达177亿元。农村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工程比较分散,地点比较偏远,施工力量、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建立建设、监理、施工三方互相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对提高农村公路质量尤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采取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监理形式,监理覆盖率100%,使工程100%处于受控状态。

  二、农村公路建设监理组织机构

  结合江苏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农村公路建设按县通乡、乡通乡、乡通村公路实行分类监理。

  1、县通乡(一般为二级公路)、乡通乡(一般为三级公路)实行社会监理。

  2、乡通村(一般为四级公路),实行专业监理为主,村民协助为辅的监理制。

  县通乡、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监理队伍。监理单位一般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大桥工程不低于公路工程乙级资质。

  乡通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由所在县(市)交通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聘用监理人员、乡(镇)、村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等组成监理组。

  县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每20公里作为一个监理标段,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30公里作为一个监理标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