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①对本门业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实验教学和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高的创造能力和精湛的技艺。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能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对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或引进技术及使用、改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③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技术工作任务,历年业绩考核合格;
④能比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B级合格证书;
⑤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⑥设计并开出培养学生能力的综合性实验一项以上(提供实验方案和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经实施的证明)。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a.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公开发表论文两篇或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本专业著作(或较高水平的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一部;
b.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局级成果奖励一项(第一完成人);
c.参加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一项;
d.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附有关证明材料);
e.在实验室建设和设备引进、利用、改造、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附证明材料)。
第五条 在实验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或长期献身于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经过考试或全面考核成绩优秀,能胜任相应实验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的优秀骨干,可不受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 实验师职务:
①获省级成果奖励一项(前三名);
②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两项;
③获国家级优秀工作者称号。
2.具备本文规定的学历和其它条件,但不具备规定资历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实验 师职务:
①获局级成果奖励一项(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