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学习贯彻《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情况;全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工地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爆破、易燃等危险用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落实情况。
6.隧道工程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情况;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空坠落、基础塌陷、架设吊装等事故隐患情况;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情况。
7.施工驻地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避开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陡坡、沟谷和山洪排泄区域,宿舍、工棚用电及消防安全情况。
(六)交通学校、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自查自改重点内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3.锅炉、燃气、电器、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学校实验室、地下车库、会议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隐患情况。
4.危险房屋、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遭受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自然危害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5.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6.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
7.机关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安全发展意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各地、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成立相应的排查整治工作机构,结合交通实际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认真部署,加强宣传,明确本地、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和要求。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责任人,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强化宣传发动,实现群防群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教活动,广泛宣传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