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交安[2007]10号)
各市交通局,南通、连云港、镇江市港口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发明电[2007]16号)和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排查整治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省交通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发明电[2007]16号)和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号)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交通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按照《江苏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目标任务,以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管理基础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交通发展大局,深化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隐患整改和危险源排查,强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为全省交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