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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在建、运营桥梁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

  要进一步加强桥梁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危桥改造、撤渡建桥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配足技术人员,强化现场组织。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要协调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突出做好过往车船的通行管理工作,在桥梁明显位置设置或悬挂限高标志,确保施工车船通行安全。尤其要加强大雾、大雨、大风天气以及洪水季节条件下的车辆、船舶通行管理,避免发生车船撞击施工桥梁和附属桥梁设施。
  要进一步加强对不同类型桥梁的分类指导力度。对于拱桥工程,在基础施工时要突出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文规定支架或拱架的安装、拆除程序和砌筑顺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安装、拆除、砌筑程序进行,并在拆除过程中安排专人用仪器观测拱圈和墩台变化情况并详细做好记录。对于系杆拱结构桥梁,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拱肋横向稳定性的验算,只有在吊杆内力和桥面标高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封锚。同时,要加强对吊杆、锚具、夹具以及焊接质量的检验,对同一生产厂家的锚、夹具和连接器要按进场批次进行一次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三、切实加强运营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桥梁安全督查,保证各项养护管理和安全措施到位。
  要督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对所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运营桥梁的巡查、检查力度,保证检查频率,强化检查深度,排查安全隐患。对大桥、特大桥梁和特殊结构桥梁要安排专业检测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测,对发现的桥梁病害,要实行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必要时要安排专人看守现场。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病害和承载力不足、超期使用的桥梁,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复查,并对不同技术状况桥梁及时采取针对性应急保障和维修处置措施,坚持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养护维修措施与加固改造措施相结合,确保桥梁运营安全。
  要突出对六七十年代建成、仍在运营拱桥(双曲拱、石拱类)的检查,尤其要突出对采用钢绞线吊杆、夹片锚形式的桥梁,以及建成运营已有十年及以上的系杆拱桥等桥梁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查检测,必要时要进行桥梁荷载试验。凡发现混凝土拱肋的拱脚节段顶面开裂和侧面斜向开裂情况,吊杆移位、锈蚀情况,吊杆防水圈老化及保护套松动渗水情况,吊杆钢套管加劲钢板情况等要进行认真检查、记录和分析;对钢绞线吊杆、夹片锚系杆拱桥,如条件许可,应打开吊杆锚头封锚砼,对锚头、夹片状况等进行检测,防止吊杆锚头脱锚松动等现象。对危及运行安全的,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并严加防范。
  各桥梁管养单位要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单独制定应急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通行畅通。如发生因桥梁损毁中断交通、大型和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并造成严重后果等突发事件,要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同时,于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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