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事业单位1998年12月31日前已离退休的无房老职工,且属于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其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按440元计算。
九、 职工离婚的,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职工在2003年9月9日(含)078号文印发后因与有房职工结婚而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十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十二、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其家庭退出廉租住房或停发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后,可按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十三、职工私有住房拆迁后实行公有住房安置的,不论安置的公有住房是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还是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十四、按照城市房屋拆迁、危改政策,对被拆除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所有人、公有住房的使用人或标准租私房的承租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建筑面积核定职工住房面积。
十五、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安居房(康居房)的,按078号文第(五)条第2款规定核定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