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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07)

  (2)震情监视组。
  组 长:市科技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地震办公室负责人
  加强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区的监测工作。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副组长:市地震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惠州日报社负责人
  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震情、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安定民心。
  (4)医疗卫生组。
  组 长:市卫生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经贸局、惠州军分区后勤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负责人
  组织医疗、卫生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治疗中心,抢救、转运和医治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筹集储运医疗所需药品和器械,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5)交通运输组。
  组 长:市交通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局、公路局、铁路办、港务局、交警支队负责人
  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桥梁、机场和有关交通设施,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通信组。
  组 长:广东电信惠州市分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负责人
  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震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讯联系,及时架设指挥部与各组(部门)的专用电话。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讯设施。及时向小灵通用户、移动和联通用户发送由市地震办公室提供的震情和灾情。
  (7)电力工程抢险组。
  组 长:市经贸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规划建设局、惠州供电局负责人
  组织对被破坏的电力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8)物资供应组。
  组 长:市经贸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物资总公司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惠州公司负责人
  负责调拨救灾物资(包括国内、国外救灾援助的物资)及有关设备,管理地震救灾物资,保证救灾物资不被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挪用。
  (9)财务及生活安置组。
  组 长:市民政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经贸局、农业局、物资总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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