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7〕38号 2007年11月2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定》,深刻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全市共少生了75万人,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适度的人口规模和良好的人口环境,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拉动了人均GDP的快速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惠州赢得了战略主动权。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问题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经济总量与人口总量之间分子与分母的关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突出地位,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放松。
2、深刻认识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生育的小高峰;享受“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以生育两个小孩”政策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相继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和流动迁移人口的不断增加,将对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劳动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产生不利影响。当前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思路不清、盲目乐观、麻痹松劲思想和畏难情绪,导致基层基础薄弱、机构队伍不稳定、管理手段弱化、工作出现滑坡。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