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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资金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筹措。具体办法:一是通过盘整沿河土地筹集资金;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采用BOT和TOT模式引进社会资金;三是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及奖励;四是争取省环保、水利等专项经费支持。
  为支持和鼓励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抓好淡水河、淡澳河“两河四岸”综合整治工作,市财政按照“省补多少、市补多少”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市财政补助资金在相关河段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实施考核,加强督办。
  把淡水河综合整治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纳入流域各级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对考核不达标或督办任务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责任人,要从严追究责任。市环保局应会同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四)加强协调,共同整治。
  建立完善的协调监督机制,确保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深圳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惠深两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信息,通报有关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促使淡水河交接断面的水质早日达到功能水质要求。

  附件2
  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办  理  时  限

备 注

1

编制《惠州市淡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

市规划建设局

2008年6月底前完成。

2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惠阳区政府

2009年底前建成三和开发区、新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2011年底前建成秋长、沙田污水处理厂和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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