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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 2009年底前投入6000万元,完成淡水河城市防洪工程首期4公里建设任务。市财政按每公里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7. 2009年底前投入1.5亿元,完成淡水河、淡澳河“两河四岸”的滨水景观工程一期工程(8公里)建设。
  8. 2008~2009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购置环境监察监测设备,加强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同时抓好重污染企业视频数字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9. 通过达标排放、中水回用、清洁生产和关闭不达标企业等减排措施,到2009年底各老污染企业工业废水COD排放量比2006年削减15%~20%。
  10. 2009年底前,创建一批市级生态示范村。市财政按每村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中期任务(2011年底前)。
  1. 2010年底前投入约5000万元,完成二期防洪工程(3.9公里)。
  2. 2011年底前投入2.3亿元,建成惠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日)和沙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市财政按每万吨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3. 2011年底前,共投入1.8亿元,完成淡澳河整治工程。市财政按每公里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4. 2011年底前投入2亿元,完成淡水河两岸滨水景观二期建设工程,长度约8公里。
  5. 根据《广东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惠州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方案》及《惠州市印染化工制革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要求,2010年底前将淡水河淡澳河流域的专业电镀企业迁入定点基地。
  6. 2011年底前,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村。市财政按每村5万元进行奖励。
  (三)远期任务(2016年底前)。
  根据淡水河淡、澳河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规划要求,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淡水河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淡水河污染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复杂性,坚持科学治污、团结治污、持续治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逐步改善淡水河环境状况,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市政府成立淡水河淡澳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协调城建环保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惠城区、惠阳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加大投入,加快建设。
  流域污染防治责任主要在流域各级政府。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整治工程的建设,并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予以一定经济补偿。要坚持政府主导、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稳定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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