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组织对全市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2.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探索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3.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餐饮单位,如农家乐、旅游沿线餐饮单位、农村学校食堂等食物中毒高发场所的卫生条件,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4.继续加强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餐饮行业卫生监管水平。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工作。
  3.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水平。
  4.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开展第二类首次注册临床试验资料的核查,重点品种要进行现场核查。对受投诉举报的品种进行专项核查。
  5.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督工作。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一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6.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7.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开展全市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