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入手,切实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以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四项具体工作。试点先行,逐步铺开。试点工作采取点线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区和市直机关中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单位同步进行。各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选取1~2个执法单位进行试点。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试点单位:惠城区政府、市规划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惠府办函〔2005〕199号)精神,研究制订评查方案和标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行政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试点单位:博罗县政府、市交通局。
  在完成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依法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先期抓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制定,以后再逐步延伸到其他行政职权领域。
  (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工作。
  试点单位:惠东县政府、市环保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惠州市行政执法考评办法》(惠府〔2002〕0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积极研究解决评议考核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规范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试点单位:惠阳区政府、市卫生局。
  遵循“正当、平等、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细化分级,根据情节轻重划分若干裁量档次,结合违法情形对行政处罚方式的选择做出规定,以便行政执法人员参照作出行政处罚。
  三、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铺开”的原则实施。从现在开始,争取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务求取得成效。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8年6月)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8月)。各试点单位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市法制局将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强调研指导,进行信息交流,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