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调查人员上门,按调查表(附表一)逐项提取资料填报。
  四、调查内容
  (一)加油站基本概况;(二)证照登记;(三)经营设施及经营状况;(四)已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尚未建成的加油站。
  五、汇总上报
  本次普查采取分级调查,逐级汇总上报的形式。
  (一)县及市区负责审核《江苏省加油站行业调查表》(附表一),汇总填报《江苏省加油站登记台帐》(附表二),《江苏省加油站情况汇总表》(附表三),以及《已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尚未建成加油站统计表》(附表四)。
  (二)市经贸委(计委)负责:(1)所属县(市)上报调查资料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发回重新调查汇总。(2)按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要求汇总,上报省经贸委。(3)建立本市的加油站档案及管理网络。包括:对每个加油站按所在行政区、地址、类型、经营方式、序号编码;在中国石化江苏公司当地市级分公司建立加油站数据库;利用中国石化江苏公司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全省加油站动态管理网络。
  六、时间安排
  5月21日-24日,逐站普查提取资料。
  5月25日-28日,县级成品油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汇总,并报市经贸委(计委)。
  5月29日-31日,市经贸委(计委)完成审核、汇总、建档,并报省经贸委。
  七、工作要求
  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各地要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普查工作。普查期间,各市经贸委(计委)要派出工作组对所属县(市)调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及质量进行监督。
  附表一:江苏省加油站行业调查表 (略)
  附表二:江苏省加油站登记台帐 (略)
  附表三:江苏省加油站情况汇总表 (略)
  附表四:已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尚未建成加油站统计表(略)

  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三:
关于制订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

  为确保成品油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规范有序的经营秩序,减少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根据国办发[2002]18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全省加油站行业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