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及服务机构抽样调查的通知
(苏经贸办处[2002]3号)
徐州、常州、南通市经贸委及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关于开展企业及服务机构抽样调查的通知》(中小企〔2002〕30号)的要求,决定在我省徐州、常州、南通3市及省有关单位开展中小企业及服务机构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1、中小企业问卷调查。请徐州、常州、南通市各选取企业样本15份,请各样本企业填写“中小企业调查问卷”。企业样本的选取要兼顾不同类型,如国有、集体、合资、股份制、私营、个体企业,以及工业、商业、贸易、流通企业;兼顾不同的经营状态,如经营良好、一般和不好的企业;兼顾处于创业期、正常发展期、调整期及衰退期的企业。
2、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问卷调查。选择省级有关服务机构以及常州、南通两市,各选取服务机构样本10份,请各样本服务机构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调查问卷”。样本应涵盖涉及中小企业服务领域的各类服务机构,包括营利和非营利机构。在类型上要兼顾政府创办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协会、事业单位、社会营利性机构、企业互助性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