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厅关于核定县道公长线朝阳坡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二00六年九月七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6]1110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长线朝阳坡收费站收费期限的函》(四政文[2006]39号)收悉。鉴于县道公长线公主岭至双龙公路朝阳坡收费站试行收费二年期限已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417号令)规定,现对朝阳坡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及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朝阳坡收费站的收费期限暂核定至2033年9月末止。(鉴于目前国家对经营性收费公路投资合理年限盈利期的政策尚不明确,收费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有新的规定或收费站提前偿还完银行贷款并收回投资,收费站的收费期限需按程序重新申报核定)。
二、收费标准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普通收费公路车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明电[2004]17号)规定的二类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