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厅关于核定县道公永线黑林子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二00六年九月七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6]1113号)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收费期限的申请》(吉高公字[2006]020号)收悉。鉴于公永线公主岭至后庞家屯路段黑林子收费站试行收费二年期限已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417号令)规定,现对黑林子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及相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黑林子收费站的收费期限暂核定至2033年9月末止。(鉴于目前国家对经营性收费公路投资合理年限盈利期的政策尚不明确,收费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有新的规定或收费站提前偿还完银行贷款并收回投资,收费站的收费期限需按程序重新申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