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振兴餐饮业和住宿业的通知
(苏经贸贸易〔2003〕771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商贸局:
最近,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工商、商商联手开拓市场活动的通知》(商改发[2003]250号)、《关于组织实施〈全国餐饮业和住宿业振兴计划〉的通知》(商改发[2003]25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拓市场,振兴餐饮业和住宿业的重要意义。开拓市场,扩大内需,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今年,由于受“非典”和洪涝灾害的袭击,消费品市场受到较大影响,餐饮业和住宿业受到严重冲击。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比去年同期增长5.1%,增幅比上月回落7.5个百分点;餐饮业零售额同比下降17.2%,与近年来餐饮业快速增长的势头形成明显反差。为了迅速恢复经营,激活市场,把“非典”和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各地主管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餐饮业和住宿业的回升和发展。
二、积极开展各项经贸活动,促进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各地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两个《通知》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市场促销和餐饮、住宿业振兴活动。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工商、商商联手开拓市场的新方法和新途径,通过名品进名店、名优产品无障碍销售、绿色消费、联合展销、联合开发新产品等形式,进一步密切工商、商商关系,共同引导消费,活跃市场。要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国性或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大型展销活动,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扩大销售。今年下半年,全省将进一步推进“放心早餐”工程,举办第二届中国淮安?淮扬菜美食文化节,举办中国民间、民族菜肴?华西美食节,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开拓市场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加速市场启动和餐饮、住宿业的恢复和振兴,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衔接,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加快餐饮业和住宿业的恢复,努力消除“非典”造成的负面影响,国家和省以及各地都出台了一些扶持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方面的优惠、收费方面的减免、贷款资金的担保等。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工商、卫生、质量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使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反映企业在恢复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更多的支持,尽快帮助企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