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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育苗。苗木是造林的物质基础,要提高苗木的质量,采用营养袋育苗,育苗的营养土要按规定的比例进行配置,造林前要保证有高径比合理、健壮无病虫害的合格苗木出圃。
  3.合理密植。造林密度每亩不低于100株,补植套种每亩不低于60株。
  4.适时种植。选择春季雨天进行种植,要求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
  (三)加强管护。
  贯彻“三分种,七分管”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东江水源林的抚育管护工作,营造和改造的水源林要列入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计划,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六、组织实施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东江水源林整治是我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惠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措施之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好关系,落实责任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质量管理。
  东江水源林工程建设由有关县、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一支精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各造林点驻点,实行跟班作业,严把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等各个营林环节技术关,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做好规划设计。
  各地要认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水源林建设规划,规划要科学、准确、细致,切实可行。规划方案于2008年12月底前报市林业局,经市林业局审查、核准后实施。
  (四)建立检查、验收、汇报制度和档案。
  在水源林整治过程中,各县、区林业部门要成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检查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研究处理;定期向市林业局报告育苗、备耕、造林、抚育等工作进度,2009年6月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报年度工作总结;2009年9~10月各地要对年度作业项目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各地要将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结果等有关资料全部归档保存。

  附件:2008年度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及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

任务

其 中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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