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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等9个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通知


  1. 会见室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具备完备的会见设施。

  2. 保持会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美化会见环境,使之整洁、舒适、优雅。

  3. 在规定工作时间里,会见室各岗位民警全部在岗,佩证上岗,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4. 接待前来会见的犯人家属态度热情、言语文明、有问必答、微笑服务,努力为会见家属提供方便、排忧解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与罪犯家属发生争吵。

  5. 认真进行会见资格审查,严格执行会见工作制度,公正办理罪犯的会见处遇,妥善处置会见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对不符合会见条件和会见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解释工作,使会见家属满意。

  6. 会见室民警遵守“六要、六不”的工作准则:警容要严整,接待要热情,执法要规范,言语要文明,服务要规范,检查验证要细致;不违反规定安排会见,不与罪犯亲属攀亲交友,不接受罪犯家属的馈赠和吃请,不在工作时间或上岗前饮酒,不歧视罪犯家属或以粗暴、冷漠的态度对待前来会见的罪犯家属。

劳教所会见室服务规范

  一、应该上墙向群众公布的内容

  1. 所务公开的内容。

  2. 会见须知。

  3. 会见管理规定。

  4. 所长接待日制度。

  5. 会见室民警工作职责。

  6. 劳教人员阶段性奖惩情况公示栏。

  7. 会见室民警监督评议栏(公示民警姓名、职务、警号、照片)

  8. 物价局核准的特优会见价目表。

  9. 监督、举报电话。

  二、应当书面向群众说明的内容

  1. 向新入所劳教人员亲属寄发《入所通知书》,说明来所会见的对象、注意事项、时间安排、来所会见乘车路线、应持的有效证件。

  2. 亲情共餐、特优会见的条件、须知、规定及流程。

  3. 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三、应该提供的便民服务措施

  1. 有会见室和适当数量的桌椅,保证开水供应,提供一次性水杯。

  2. 建立专门或兼用的会见候见室,方便劳教人员亲属休憩。

  3. 有条件的劳教所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会见亲属了解有关劳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教所概况及劳教人员改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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