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原天津第一师范、第二师范、政治师范学校“速专一年”毕业生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原天津第一师范、第二师范、政治师范学校“速专一年”毕业生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津人退[1994]3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事局;
报来关于原天津第一师范、第二师范、政治师范学校“速专一年”毕业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函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上述人员可按市人事局、劳动局津人退[1993]11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