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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事局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资起薪时间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资起薪时间问题的通知
(津人工[1984]146号)


各区、县、局人事(干部)部门:
  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的起薪时间,目前在执行中不够一致。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按工作满一周年计算,上半月期满的发全月定级工资;下半月期满的发半月定级工资。例如,毕业生今年九月二日报到工作后,到明年的九月一日算见习期满,其定级工资,从九月起发给全月定级工资;毕业生今年九月十六日报到工作后,到明年九月十五日算见习期满,其定级工资,从九月十六日起发给半个月的定级工资。
  本通知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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