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纪委、省委宣传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环发[2007]7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纪发[2007]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省纪委牵头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四川跨越发展构筑的民心工程,是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是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表达环境诉求的重要窗口。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民心工程,把它作为了解情况、掌握信息、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作为传递环保声音、扩大环保影响、增进社会互动的重要渠道。
二、认真办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所反映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正日益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将环境保护纳入了重要宣传内容。这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协调解决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对于省环保局的上线节目,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到领导负责,同步收听,专人承办,按时办结,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三、将《阳光政务》所涉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为进一步推动《阳光政务》所反映环境问题的解决,省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将《阳光政务》所涉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作为检验各地环保部门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执行力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联系人:省环保局纪检监察室冯蜀元、茆爽,电话:86152521
省环保局办公室(宣传处)王忠,电话:86128685
附: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略)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