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申报
要认真确保一年一度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与申报工作质量,认真搞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1、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认真开展好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的要求,向省环境保护局推荐成效显著的乡镇作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自行组织创建生态村和生态家园试点工作。
2、对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标准的,要按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四川省文明生态村建设标准(试行)》《四川省生态家园创建标准(试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做好申报程序等相关的准备工作。各市、州可根据本辖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情况,向省环境保护局推荐并申请考核验收。推荐的环境优美乡镇由省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组考核验收合格后,由省环境保护局命名;推荐的生态村和生态家园主要由市、州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组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市、州环境保护局向省环境保护局申请命名。为保证创建质量,省环境保护局可对各市、州推荐的生态村和生态家园进行抽查考核验收。
3、对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的,要按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和《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做好申报程序等相关的准备工作。各市、州可在已建的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和命名的生态村的基础上推荐成效最显著的乡镇和村向省环境保护局申请考核验收,经省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组考核验收合格后,由省环境保护局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命名。
4、申报材料要求。一是基础材料。环境优美乡镇:基本情况、环境规划文本、创建工作总结、申报表,以及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图片等,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光盘);生态村:基本情况、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村规民约、创建工作总结、申报表,以及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图片等,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光盘);生态家园:家庭基本情况。二是申报表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交纸件。三是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四是申报时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申报国家级生态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申报命名的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