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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中共江苏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2、主要目标:2005年,广泛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006至2008年,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到2010年,建成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消极腐败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基础

  3、明确教育内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抓好以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主题教育,不断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表率。

  强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学习。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政策专题学习。至2006年底,重点学习《实施纲要》、《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以及胡锦涛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2007年上半年,召开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

  4、创新教育方法。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分类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警示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统筹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形式和手段。坚持和完善教育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在职培训计划,课时一般不少于培训总课时的十分之一。各单位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定期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向任长霞、张云泉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大力培养宣传本系统(单位)勤政廉政典型,广泛开展“身边人说身边廉政事”活动,适时举办勤政廉政优秀事迹报告会。要充分利用网络、内部报刊、闭路电视等传媒,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教育覆盖面。监狱劳教单位要发挥优势,建好警示教育基地,确保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并积极为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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