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省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开展环保惠民行动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打好“两张牌”的工作思路,即打好“国家牌”--节能减排,打好“地方牌”--惠民行动。把所承担的惠民行动目标任务当作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督导,成立了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具体办事人员,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体系,提出了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这一主题,以生态省建设为主线,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工业、城市、农村污染源整治为重点,以确保饮水安全和环境质量逐年好转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环境质量分析制度、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内部督查督办通报制度、述职报告制度,制定了19项工作措施。各市(州)环保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增添措施,制定方案,理顺工作思路,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宜宾市从责任是否落实、治理方案是否制订、机制是否健全、治污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逗硬、监管是否到位、排放是否达标等进行全程全面监管,促进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提前完成了惠民行动目标任务。
(三)综合治理,环境质量改善。一是强化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整顿。提请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四川省2007年污染企业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召开了全省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会议。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创造出了一些新经验、新做法。眉山市实行限期治理“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的区县,综合目标考核降级,主要责任人年终不能参加评优评奖,三年内不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泸州市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731.24万元,每年新增废水处理能力3924万吨,废气处理能力6840万立方米;甘孜州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240万元用于污染治理。二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挂牌限期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召开了全省农村环保工作会议,提出了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路和目标。省局主动与省畜牧局联系,共同参与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源的限期治理监管。泸县兴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原则,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二次厌氧发酵处理工艺,修建雨污分流沟1800余米,修建沉渣井10余座,建沼气池有效容积280立方米,建沼液总贮池容积2250立方米,在泸县农业示范园区配套建沼液分贮池25座,建干粪堆场100平方米,修建沼液输送管道至沼液总贮池500余米,绿化了猪场,走出了一条“猪-沼-果”、“猪-沼-菜”的循环农业发展路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宜宾市长宁县君富良种养殖公司在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方面,认识深、起点高、计划早、规模大、效益好,克服了征地、补偿等困难,投入200余万元,建起了现代化的畜禽污染物处理设施。三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确保了全省饮用水安全。落实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完善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了水质监测,对重要流域断面水质实行每周公布,每月通报,每季度公告,在全省3718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工作,取缔排污口111个。乐山市政府投入数百万元对市中区斑竹湾漳沟地区排污工程进行了改造,按时取缔了一级饮用水源排污口;泸州市在泸县石桥镇、合江县佛荫镇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了农村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宜宾市投入数百万元取缔了一级饮用水源内排污口;自贡市积极主动与资阳市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联动,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对全市8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了监测,并对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项目、评价标准、报送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内江市资中县认真落实《内江市濛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成立了濛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濛溪河流域环境监察中队,投入治理资金879.42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濛溪河内江城区取水点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同时投资14.73万元设置了饮用水源标志,全县3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有21个达到Ⅲ类水质,较2006年上升了12.4个百分点。四是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管。督促各地加强了已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建设,与省建设厅多次联合行动,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办法,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宜宾市针对2003年城市规划作了大幅度调整,拟投资1000万元,架设过江排污管道,将污水导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遂宁市政府投入近亿元对全市排污管网进行了改造,基本达到了生活污水不直排涪江;内江市委、市政府为了解决污水收集不达标问题,投资数佰万元实施了“顶管安装过江排水管道,提高污水收集率”工程;资阳市投资9000万元,建成占地面积45亩、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提高了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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