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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7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2007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通报
(川环发[2007]122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2007年,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重大安排部署,强化监管,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执行情况

  200户省政府挂牌限期治理工业企业,应在今年完成治理任务的有189户,已完成188户(其中有10户停产、13户依法关闭),另有1户(宜宾豆坝电厂)将于12月31日关闭。应在2008年和2009年完成治理任务的有11户,其中:2户提前完成了污染治理任务(宜宾市丝丽雅集团公司、广安市广能集团四方电力公司)、9户完成了今年年度污染治理进度计划(成都市青白江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华明玻璃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攀钢(集团)公司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攀枝花市攀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绵阳江油市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市威远县川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达州市华蓥山发电厂、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西昌新钢业公司);50户省政府挂牌限期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已全部完成污染源治理任务;全省3718个城乡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查出的111个排污口已全部取缔;挂牌监管的32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均达标,三江流域纳入目标监管的16个城市污水收集率基本达标。通过开展惠民行动,全省环境质量总体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好转,城市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部达标的饮用水源地数量继续增加。

  二、主要做法体会

  (一)细化目标,责任主体落实。年初省环保局及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市(州)和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制订了《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度目标的通知》;提请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各市(州)环保部门及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乡镇。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间明确、标准明确,机关督导责任处(科)明确,市(州)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地位明确,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明确,为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把握了机遇,争取了时间,使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惠及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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