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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乡镇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申请书、申明书、声明书、委托书等   8-20元

  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20-40元

  民事合同、契约等             20-60元

  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                   20-50元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加工本费。

  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收费800-4000元/年

  (2)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收费500-3000元/年

  (3)厂矿企业等经济实体  收费1500-10000元/年

  另法律工作者为顾问单位办理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免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另行协商收费。

  四、主持调解生产经营性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

  (1)生产经营性纠纷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            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             免收

  5001-50000元部分         2%

  50001-500000元部分       1%-1.5%

  500001-1000000元以上部分   0.3-1%

  1000000元以上部分        0.15%

  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其他民事纠纷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        50-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        100-300元

  五、代理参与民事诉讼案件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50-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50-400元之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          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                  免收

  5001元至50000元部分             2-4%

  5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1.5-2.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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