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个文件”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和宣传的组织领导。要制订学习宣传计划,落实学习、宣传目标和责任。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从现在开始,各市要认真准备,举办“三个文件”的调解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对象要扩大到司法所长。各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将“三个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调解委员会和广大调解人员,并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
在学习和宣传活动中,要重点掌握“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对中办国办的文件要重点掌握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当前的主要任务,人民调解改革的总体要求,人民调解组织、人员、制度建设的一些大政方针的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要了解立法背景和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人民调解协议生效的条件,人民调解协议的变更与撤销,人民法院审理人民调解协议争议案件的程序,以及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责任等。对部颁规章,主要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置、组成和运行机制,人民调解员的条件、选任和工作纪律,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和要求,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方式和要求等。要把学习“三个文件”与学习《
民法通则》、《
民事诉讼法》、《
合同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一同学习。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及其他人民调解工作者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帮助各地更好地组织学习,省厅将尽快编印有关学习资料。
要配合“三个文件”的学习、贯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使全社会对人民调解制度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取得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要重点宣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宣传纠纷调解的成功事例和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宣传工作要集中一段时间,大张旗鼓地进行。要面向广大基层群众,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调解工作的效力,更加相信和信任调解委员会,扩大调解工作的活动范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介宣传调解工作,广开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方法进行宣传。各调解委员会也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以增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