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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的意见


  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配合支持。紧紧抓住结合平安创建和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机遇,深刻分析本地区司法所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形势,提出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切实解决司法所组织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司法所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尤其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同志,要从繁忙的具体事务中抽出身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外部协调攻关,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司法所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司法所组织建设任务繁重,关键要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突出司法所组织建设这个根本,切实做到工作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坚持深入到一线,深入到基础差、困难多、工作阻力大的地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拿出针对性强的指导意见,帮助基层打开工作局面,确保司法所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1:
  全省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一览表
  2004.10

市别

乡镇(街道)建制数

建所情况

不含建制的开发区(单位、部门)建所数

空白所

1人所

2人所

3人以上所

南京

129

0

0

78

51

0

镇江

77

0

12

25

44

4

常州

89

0

23

9

59

2

无锡

82

0

0

5

77

0

苏州

99

0

7

37

58

3

南通

143

0

74

52

17

0

泰州

105

0

40

51

14

0

扬州

99

2

11

67

19

0

徐州

164

0

119

42

3

0

淮安

130

3

93

42

4

12

盐城

144

0

111

32

3

2

连云港

106

0

26

68

12

0

宿迁

115

0

83

32

0

0

合计

1482

5

599

540

36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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