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机关政务目标的通知
(川环发[2008]37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08〕6号)的精神及《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务目标分解表》的要求和省环境保护局工作部署,现将2008年度机关政务目标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圆满完成。
  附:《2008年度省环保局政务目标分解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08年度省环保局机关政务目标分解表
|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关联单位 | 
| 1 |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年均值0.0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5毫克/立方米。 | 15 | 科标处 | 工业、城市、农村处 | 
| 2 | 江河水环境质量(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高锰酸盐指数6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4毫克/升。 | 15 | 科标处 | 工业、城市、农村处 | 
| 3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 10 | 科标处 | 城市处 | 
| 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管并定期上报;建成城市24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信息系统,接受公众查询监督。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 
| 4 | 完成污染源普查年度任务(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 | 15 | 规财处 | 普查办 | 
| 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任务。 | 农村处 |   | 
| 二氧化硫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9.44%;化学需氧量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2.44%;氨氮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4.28%。(省政府综合目标) | 工业处 | 总量办 | 
| 加强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污染治理,挂牌监管整治200家工业污染企业。(民生工程) | 工业处 | 监察总队 | 
| 挂牌监管整治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民生工程) | 农村处 | 监察总队 | 
| 完成22个监控中心建设。 | 信息中心 | 监察总队 | 
| 5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119家餐饮店、119家宾馆、119个城市小区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10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 
| 开展120家农家乐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农村处 | 监察总队 | 
| 开展115个辐射工作单位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核安全处 | 省辐射站 | 
| 开展52个垃圾处理场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 
| 培训市(州)、县环保局长100人次。 | 人教处 | 宣教中心 | 
| 6 | 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生态细胞工程,创建100个以上生态小区。 | 12 | 生态处 |   | 
| 创建3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区、县)。 | 城市处 |   | 
| 创建39个环境优美乡镇、3000个生态家园(绿色家庭)、300个生态村。 | 农村处 |   | 
| 创建100个以上绿色社区、53个绿色学校 | 宣教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