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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系统2007年度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组织发动面广,参赛船舶、班组占总数的80%以上。

  3、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有总结评比。

  五、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成立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安全、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领导小组,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增强对事故的防控意识与能力;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出操作性强、可比性强的竞赛实施方案,利用参赛之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广泛发动、调动员工参赛积极性,采取研讨会、专栏、横幅、广告单章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参赛单位要继续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小型船舶和“四区一线”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强化季节性安全预防和检查,把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船舶、班组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职工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消除“三违”现象,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参赛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继续巩固去年我市水运系统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活动的成果,要求各参赛单位的船舶、班组应达到总数的80%以上,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参赛登记表(附件一)报市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办公室(市水运处),传真电话:2266082或2513298联系电话2513298、2265901,联系人:王本贤  夏华勇  温晓群

  六、参赛考评表彰

  (一)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水运系统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考核标准”(见附件二),逐项进行检查、整改、总评和考核。

  (二)各参赛单位在考评工作中要注重发现一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并及时向市安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部分企业船舶、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研讨会。

  (三)市安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水运管理部门将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对参赛单位和参赛船舶、班组的指导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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