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竞赛日程
这次竞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竞赛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指定部门专人负责。
(二)各参赛单位传达本方案,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
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各参赛单位部署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落实阶段(6月12日至7月30日)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2007年度全国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考核标准”(见附件二)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至9月10日)
各参赛单位按照“全国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考核标准”(附件二)逐项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9月11至10月30日)
为保证竞赛活动有效地进行,市水运系统安全竞赛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参赛单位船舶、班组的检查与指导。经市水运系统安全竞赛领导小组的评比考核后,评选出我市安全优秀船舶、班组和组织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参赛船舶、班组和组织单位,将向省交通厅推荐,参加省或全国优秀船舶、班组竞赛评比。
四、竞赛评比条件
(一)安全优秀船舶、班组的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全国总工会和本单位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船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健全、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3、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程序、生产操作、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工具摆放、安全用语、安全标志、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符合标准规范。
4、在竞赛中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无发生任何大小责任事故,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安全竞赛组织奖的评比条件
1、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竞赛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