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苏司公[2003]15号)


各市司法局、省公证处:

  现将《司法部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员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03]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促进公证事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要切实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深入发动,开展专题思想教育,营造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要紧密联系公证业务和公证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提高广大公证人员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公证人员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自觉投身于文明创建活动。

  二、 真抓实创,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要按照司法部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厅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公证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排查整改过程中,要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思想观念、工作规范、队伍素质、办证程序和公证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力求把问题找准、排实、排细。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排边改,边改边建,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有效地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好规范管理、队伍素质和办证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公证改革和发展的健康进行。要把文明创建与拓展公证业务结合起来,与规范执业秩序结合起来,与严格公证质量管理结合起来,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通过创建,努力把本地所有的公证处建设成为服务优、实力强、信誉好的文明公证机构,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 加强领导,保证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