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的意见
(苏司办[2003]109号)
各市司法局、省公证处:
近一段时期以来,涉及公证的投诉、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案件在全省各地时有发生,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有相当部分与办证质量不高有很大关系。错、假证现象的出现,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公证质量管理上依然存在着意识淡薄、制度不严、管理松弛的问题。尽管出现问题的公证事项在全省办证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但影响很坏,一些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公证行业的声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不及时纠正,长此下去,必将危害我省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提高我省公证质量,维护我省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和行业信誉,保证我省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强化公证质量意识,始终把质量置于公证工作的首位
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事关公证事业的兴衰存亡。各地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高度,从促进和保障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公证质量的重要性。尤其在当前全省公证改革不断推进的关键阶段,要清醒地认识到公证质量对于公证改革乃至整个公证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要使全体公证人员意识到,能否坚持公证质量,保证公证工作应有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公证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公证事业的兴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公证质量和公证改革以及公证质量和业务开拓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把公证质量始终当作公证工作的头等大事,紧抓不放。反对把公证质量与公证改革和业务发展相互对立的错误思想和观念。克服抓业务发展和公证质量“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于那些忽视公证质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甚至以改革和业务开拓为借口,放弃原则,一味迁就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的错误做法,要予以坚决的制止和纠正。
各地要把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和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围绕“诚信服务”这个主题,强化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端正全体公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思想和执业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管理的关系,切实加强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教育。要通过思想教育使公证人员树立正确的全局观、改革观、发展观和利益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自觉把好公证质量关,并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办证质量,使全省的公证质量在整体上有一个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