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一)做好退票解释工作。因对道路不畅通,车辆不能发班而造成旅客滞留站场的,企业要做好解释与退票工作;停止对外预售客票,及时对外发布停班信息。同时,要增派人员,维护站场正常秩序。
(二)保障好应急运力。一是保障省交通厅支援外市应急运力;二是保障本市客运站场和口岸应急运力。各运输企业要重新分析市场需求情况,及时掌握天气影响导致不能及时疏运的客流状况,合理调配运力,充分应对一旦道路重新疏通后产生人群高峰现象。如确实是运力不足的,报市交通局同意后,运输企业可向社会调集车况较好非营运车辆参与省内春运。
(三)做好途中客车御寒、饮食等相关工作。各企业长途班车应适当配备御寒物品、食物、饮用水,以备不时之需。如遇车辆在途中阻塞滞留时间较长时,各企业要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车上有水饮,有食物。同时向当地春运办请求救援,并在24小时内向车籍地市春运办报告。
(四)做好站场滞留旅客安置工作。各车站、码头、港口如发现有旅客夜间需滞留在客运站候车(船)时,必须开放候车(船)室,安排值班人员并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等必要的服务。
五、落实统计报表与信息快报
(一)各运输企业及时掌握春运不同时段客流流时、流向信息,妥善调配好运力。遇站场客流超过预期高峰现象而不能及时疏运的,应及时向市春运办报告。
(二)统计报表每天一报。各运输企业、站场应在每天上午10时前向市春运办报送前一天春运统计报表及《珠海市各汽车客运站春运发班情况统计快报》(附表2),以及道路通阻情况和不能返回应班的车辆数量。
(三)加强紧急信息的报送。省内班车延误3小时,省际班车延误6小时以及遇突发事件时,要按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六、健全应急责任追究制度
市春运办负责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运输企业的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不落实24小值班制度、不落实春运统计报告制度、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突发事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