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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3、各运输单位要购置或印刷安全生产宣传单张,派发给乘客、司机、船员及其家属。

  4、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开展一次从业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

  5、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知识竞赛、展览等活动,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

  (二)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

  6月1日至6月13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线,推动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帮助企业排查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三)“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我市交通行业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检查。

  2、组织开展一次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落实整改的情况。

  3、开展交通在建工程专项整治。加强交通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4、开展水上运输安全大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开展,与海事、渔政、边防等多个执法部门进行水上安全联合执法,打击、清理“三无”船只,维护水运市场的安全秩序。

  (四)配合市安监办的部署,联合开展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力求使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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