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珠海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8]28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刘云副局长任组长,曾进崧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负责“百日行动”日常工作,由沈保光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督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三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四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
(二)督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督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完成情况;二是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粤安[2008]4号)情况;三是本单位去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