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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系统2008年度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参赛范围

  以市水运企业为参赛单位,以生产一线的船舶、班组为参赛单元,包括个人。船舶是指:客船、货物运输船、工程船、港作船、拖船;班组是指:船舶轮机部、驾驶部等。

  三、竞赛日程

  这次竞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至6月10日)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方案成立竞赛活动领导机构,指定部门专人负责。

  (二)各参赛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船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珠海市水运系统2008年度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方案》,以及“隐患治理年”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和文件。

  (三)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制定安全竞赛方案,部署本单位继续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的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落实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珠海市水运系2008年度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考核标准》(见附件一)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至9月10日)

  各参赛单位要按照《珠海市水运系统2008年度船舶、班组安全竞赛考核标准》(附件一)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库;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竞赛工作有效落实。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9月11至10月30日)

  为保证竞赛活动有效地进行,市水运安全竞赛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参赛单位船舶、班组的检查与指导。经市水运安全竞赛领导小组的评比考核后,评选出我市安全生产“优秀船舶”、“优秀班组”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通报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船舶”、“优秀班组”,向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厅推荐参加全国或省的竞赛评比。

  四、竞赛评比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安全委员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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