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严峻的安保形势,重点内贸码头应当结合实际,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并重点作好如下工作。其他一般内贸码头也应根据国家反恐保安总体要求,做好保安工作。
1、做好交通运输部《保奥运 全国船舶和港口保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贯工作。各内贸码头经营人在奥运特殊时期,按照《内贸码头港口保安基本措施和程序》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安措施。
2、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尽快成立保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码头保安措施和程序,针对性地制定防恐、反恐预案,建立港口保安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3、开展港口保安培训和教育。各级港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重点内贸港口保安业务培训教育,提高码头工作人员的保安警惕性,使其具备一定的保安能力和知识。从6月起,交通运输部将分批组织全国内贸港口保安工作培训,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同时,可以组织内贸码头到开展港口保安工作较好的对外开放码头学习交流。
4、增加投入,配备保安设备设施。
(1)港口设施要设置实体围墙或铁栅栏,实行全封闭管理(船舶停靠水域一侧除外)。码头前沿要配备足够地照明设备,保证码头作业和前沿水域照明,并能够保证应急照明。港区出入口要设立警告标志,设置隔离墩等阻隔设施,设置固定岗亭。港区重点部位和码头前沿要标注撤离路线。
(2)水运客运站至少配备1台X射线检查仪,设置2个以上的防爆桶(箱),配备安检门或2套以上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客滚码头应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配备大型车辆检测仪的。对于未要求配备车辆检测仪的滚装码头,必须配备手持检测仪对车辆进行检查或针对性检查,有效预防车辆夹带危险品上船。水运客运站设置明显隔离的区域,保证已检人员和未检人员隔离,人员上下船的出入口应分别设置或有效隔离。客运站内和码头前沿应在明显位置张贴人员紧急撤离路线图,图中应标注撤离路线和集合点。
(3)危险品码头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至少配备1台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同时也应在前沿水域划定特别警戒线,并安排人员在危险品作业时进行值守。
码头经营人要尽快配备上述保安设施设备,相关单位要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并建立保安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报告制度。
5、保证港口保安通信联络畅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通讯设备,并保证各类应急联系实现24小时联络畅通。各种保安联络办法要在港区醒目位置及重点部位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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