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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1.年满5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四)凡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外语考试。
  (五)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外语水平要求。
  凡申请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均需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职称时随评审材料一并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三、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一)人事部确定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其成绩有效期至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止。
  (二)我市根据当年本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的,其成绩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

  附件:
  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单 位 职 务 
现职称及获得时间 拟申报职称 
原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后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符合何种免试(放宽成绩)条件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名称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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