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岗位征集
(一)3月23日前,各区县人事局会同区县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各招募10名,西青区招募22名,其他8个区县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2名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指标,及时收集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空缺岗位的需求信息,填写《天津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需求信息表》(附件1),上报市“三支一扶”办。
(二)市“三支一扶”办汇总、整理各区县上报的基层岗位需求信息,于4月底前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
(三)5月中旬,制定《天津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并分阶段实施。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四、组织招募及培训上岗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5月30日前,市“三支一扶”办通过本市各大报刊、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各高校校园网、就业网等媒介,向全社会发布公告,公布“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审核
报名工作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北方人才网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各区县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对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名学生。在专业上,应以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重点招募有较高学历的毕业生。
(三)考试考核
市“三支一扶”办在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根据各招募岗位报名的具体情况,于6月中旬组织考试或考核。
考试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市统一进行。考试内容为大学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考试结果,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并由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岗位招募人数1:1的比例,集中组织与毕业生面谈,初步确定入选名单。
考核工作由区县“三支一扶”办具体负责,主要考察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与现实表现。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到高校了解情况及与毕业生面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