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2007]47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天津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相互配合。要进一步改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主动地为做好我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提供服务。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7〕3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07年全市招募21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2006、2007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传动员
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室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对“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围绕“三支一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的正确观念。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和发放宣传手册等途径,向毕业生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