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函〔2006〕51号)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6]295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正确评价工作人员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为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调整、晋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表现;能指业务知识、管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廉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作风好,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称职等次的标准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作风较好,工作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试行)》(苏人发[2004]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优秀等次人选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从2006年起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事先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经测算,2006年厅机关可评选出优秀等次人员19人(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8人),表扬人员19人(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