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以能力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通过推广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先进培训技术,面向城乡创业者,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基本能力。“十一五”期间对6000名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提高开业成功率和稳定率。各市(州、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再创业组织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派送有关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组织的SIYB师资培训,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要全面推动创业促就业活动,将创业培训项目从下岗失业人员推广到青年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和其他群体,提高培训质量,搞好开业指导,做实创业服务,提供培训、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及其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五、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就业转移效果。“十一五”期间,各市(州、地)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工作指导,加大培训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形成对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联合运作的机制。“十一五”期间为40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提高职业技能后实现转移就业。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对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搞好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的对接与合作,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十一五”期间,全省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5年内为30万人次参加鉴定提供服务,重点抓好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执行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加强执法监察。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强化考核鉴定质量。
七、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完善技能服务,为技能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支持。要充分发挥全省市(州、地)级城市建立的劳动力市场、乡(镇)建立的劳动保障所的作用,定期提供供求信息和指导、组织各类人员就业。“十一五”期间,各市(州、地)要进一步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与职业培训机构的联接,加强职业培训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的教师队伍建设,推广运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做好信息沟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见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技术职业(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行为,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引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