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食药安委〔2007〕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省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2007年全省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肉类食品是大众化消费食品,也是高风险性、隐患多的食品之一。近年来,我省一直把肉类食品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严防肉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本月起,用大约半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打击违法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依法整顿和规范肉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大力整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动物违禁药物,生猪私屠滥宰、逃避检验检疫,加工销售病死、病害肉、注水肉及在肉制品加工中添加非食用原料及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省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动物违禁药物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生猪私屠滥宰及无证无照加工、经营肉品现象明显减少;定点屠宰的猪肉实行100%检验检疫;肉类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建立;肉制品违规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行为基本得到遏制,熟肉制品质量明显提高。
三、重点范围
以生猪及猪肉制品为主,全面排查肉类食品从饲料生产经营、生猪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对生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肉类储藏冷库、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整治规范饲料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盐酸克林特罗)等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学品的行为;清理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合格证、无产品标准的"四无"饲料添加剂及其预混合饲料企业;取缔无标准、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加工单位(点);清理饲料标签不规范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记录制度。
(二)整治规范生猪养殖行为。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建立养殖场(户)用药记录制度,督促养殖场(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药;规范养殖场(户)生猪免疫检疫制度和病死、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措施。
(三)整顿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严格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屠宰前违禁药品检验,对检验呈阳性的生猪进行源头追溯处理,对问题较多的外源产地生猪,及时督促购销企业调整货源;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病死、病害生猪及明知使用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生猪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地下屠宰场(点),杜绝私宰肉上市;根据现行的免疫标识制度,建立并完善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生猪进、出场台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