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刊登局领导讲话、文章,规范性文件,重要的政策措施以及重大活动报道,由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外发布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由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定。
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政策法规事务的,政策法规处参与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政务公开内容,报局长审定。
第四条 政务公开内容经审核后,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
第五条 未按规定审核擅自向社会公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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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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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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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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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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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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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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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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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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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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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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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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