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十项公开承诺》的通知
(苏教党[2005]14号)
各党支部(总支),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十项公开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教育厅党组
二○○五年六月六日
江苏省教育厅十项公开承诺
一、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接待每位来机关联系工作的人员,基层单位工作请示10个工作日内有办理情况回复。
二、转变机关职能。厅机关不直接组织考试,不直接组织培训,不直接组织评估。
三、改进机关作风。全厅干部职工坚持开展“走进校园、走进农村、走进社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学生”主题活动,机关处以上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时间不少于60天。
四、推进政务公开。凡本厅教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一律向社会公开。
五、自觉廉洁从政。机关干部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认真执行《
信访条例》。厅机关对有明确联系方式的署实名人民来信件件有回复。
七、带头加强行风建设。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不发生任何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八、高校招生阳光操作。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政策之外录取一人。
九、高度关注贫困生就业。普通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只要不挑不拣,保证当年就业。
十、落实扶贫助学措施。确保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